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两起食品安全相关案件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安庆市天鲜配蔬果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安庆市迎江区陆子便民店。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庆市监罚字〔2021〕94号 | 安庆市天鲜配蔬果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 | 91340811MA2TJB6Y7K | 程立 | 经营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8月19日 | |
2 | 庆市监罚字〔2021〕134号 | 安庆市迎江区陆子便民店 | 92340802MA2NHEEF4P | 夏平 | 未按规定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范围,并将特殊食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违反《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