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8月12日,浙江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1号)。
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1号)
关于对汤玲芳销售的“甜橙味蛋糕(香橙味)”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1331082305831626;产品名称:甜橙味蛋糕(香橙味);购进日期:2021年6月4日;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被抽样单位:汤玲芳;被抽样单位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括苍镇张家渡村长安路147-2号。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7月21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为No.F211261)并告知其享有复检权利。同时责令对该批甜橙味蛋糕(香橙味)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2021年6月4日,当事人从临海市兴亿副食商行购入上述抽检批次的甜橙味蛋糕(香橙味),共计购进2箱(每箱3kg),购进价格为44元/箱(14.67元/kg),售出价格为60元/箱(20元/kg)。截至我分局将检验报告送达时已经全部售完(包括销售给抽样人员的部分),销售总额为120元,全部售出获利32元。由于当事人将该抽检批次甜橙味蛋糕(香橙味)销售给散户,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销售上述甜橙味蛋糕(香橙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的规定,属于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鉴于当事人在进货时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分析排查,菌落总数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反映食品在生产、运输、贮存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以便对被检样品做出适当的卫生学评价。当事人在销售甜橙味蛋糕(香橙味)时离地离墙常温设置摆放,符合该抽检批次甜橙味蛋糕(香橙味)的贮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