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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 厦门淑芝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0元

2021-08-13 16:54:1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3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涉及厦门淑芝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案。

处罚决定书

文 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

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

组 织

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 名

主要违法

事 实

行政处罚

的种类

和依据

行政处罚

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

决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备 注

1

厦市监处[2021]22

厦门淑芝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案

厦门淑芝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91420100MA49CHH45T

洪仲立

当事人自2021114日起,从阿里巴巴平台网店“广州美飘扬化妆品有限公司”(义乌市理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购进维彩莉染发膏(蓝黑色)60盒、维彩莉染发膏(酒红色)68盒。该两种特殊化妆品未经注册。并在网店“淑芝莱化妆品旗舰店”上销售。

当事人违法经营的特殊化妆品货值金额总计8507.59元(库存产品货值金额以销售平均价格计算),违法所得6052.1元,库存维彩莉染发膏(蓝黑色)15盒、维彩莉染发膏(酒红色)22盒。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维彩莉染发膏(蓝黑色)15盒、维彩莉染发膏(酒红色)22盒;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052.1元;

3.罚款人民币50000元。

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厦门市财政专户的开户银行。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日期:2021811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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