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3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涉及厦门淑芝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案。
序 号 | 处罚决定书 文 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 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 组 织 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 名 | 主要违法 事 实 | 行政处罚 的种类 和依据 | 行政处罚 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 决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 备 注 |
1 | 厦市监处[2021]22号 | 厦门淑芝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案 | 厦门淑芝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91420100MA49CHH45T | 洪仲立 | 当事人自2021年1月14日起,从阿里巴巴平台网店“广州美飘扬化妆品有限公司”(义乌市理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购进维彩莉染发膏(蓝黑色)60盒、维彩莉染发膏(酒红色)68盒。该两种特殊化妆品未经注册。并在网店“淑芝莱化妆品旗舰店”上销售。 当事人违法经营的特殊化妆品货值金额总计8507.59元(库存产品货值金额以销售平均价格计算),违法所得6052.1元,库存维彩莉染发膏(蓝黑色)15盒、维彩莉染发膏(酒红色)22盒。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维彩莉染发膏(蓝黑色)15盒、维彩莉染发膏(酒红色)22盒;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052.1元; 3.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厦门市财政专户的开户银行。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日期:2021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