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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南郑县阳光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宏顺购物中心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被罚款1万元

2021-07-28 09:16: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陕西省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民生领域违法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一期10起典型案件,涉及南郑县阳光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宏顺购物中心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南郑县阳光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宏顺购物中心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2021年5月30日,南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南郑县阳光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宏顺购物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购物中心用于贸易结算的是由厦门顶尖电子公司制造,型号规格为LSC215型的五台价格标签秤均未提供有效的检定证书。经核实,上述五台价格标签秤自2019年、2020年没有依法检定,无法提供计量检定合格证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陕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陕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汉中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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