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3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流通飞行检查结果公告(2021年第11号)。公告称,2021年7月7日,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厦门市鸿源堂药业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现予以公布。
企业注册地址 | 飞行检查时间 | 不合格项目情况 | 检查结论 | ||
厦门市湖里区海天路94号之二3号 | 2021年7月7日 | 严重缺陷3项,主要缺陷12项,一般缺陷7项 | 严重违反GSP |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
陈卫红 | 洪冬梅(已离职) | 洪冬梅(已离职) | |||
飞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 |||||
该企业未能在药品采购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企业主要药学技术人员与药品经营范围和规模不相适应;企业个别岗位人员上岗前未接收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企业未按药品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企业未核实、留存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相关资料;企业销售药品未开具销售凭证;非本企业在职人员在营业场所内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动。 | |||||
处理措施 | |||||
厦门市鸿源堂药业有限公司上述行为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修订),我局决定责令企业停止销售药品以控制风险,直至确认完成、符合GSP方可经营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