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西省公布了一批2021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案例。包括江西省鹰潭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经营掺假牛肉案。
2020年7月20日,江西省鹰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祝某经营掺假牛肉的违法行为作出将祝某列入黑名单,禁止其三年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前期,经群众举报,鹰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祝某经营的牛肉摊贩进行现场检查并抽取其经营的“鲜牛肉”进行送检,经检验,抽检的“鲜牛肉”中检出猪成分。经查,当事人在日常经营中将猪肉混在牛肉当中销售。执法人员抽检的“鲜牛肉”实际数量为9.825kg,销售价格为90元/kg,货值金额共计884元。当事人销售掺假的牛肉违反了《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以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因当事人在2017年11月份在销售牛肉中掺假已经被行政处罚过一次,仍不思改过,继续在牛肉销售中掺入猪肉,鹰潭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从重处罚。
食品掺杂掺假在给消费者健康带来风险的同时,还会扰乱食品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特别是像牛肉等民生食品,市场需求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管力度、提升检验技术水平、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如消费者购买到涉嫌掺假的食品时,应注意保存证据并通过12315投诉举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 张洪敏 张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