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西省公布了一批2021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案例。包括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案。
2021年3月10日,袁州区市场监管局洪塘分局对袁州区洪塘镇小周早餐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甜蜜素)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10元、罚款2790元的行政处罚。
前期,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加工的白面馒头、火腿肠馒头进行抽检。检验结果显示:甜蜜素项目不符合GB276-29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购买了半斤(250克)甜蜜素,并用其共制作了120个白面馒头,90个火腿肠馒头,销售价格均为1元/个,并全部售完。综上所述,违法所得为210元。当事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袁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结合《江西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二)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已基氨基磺酸钠,是一种无营养甜味剂,常用于酱菜类、调味汁、糕点、配制酒和饮料等食品中,甜蜜素有致癌、致畸、损害肾功能等副作用。长期过度食用甜蜜素,会对人体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所以,提倡消费含有天然食糖的食品和饮料。(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 张洪敏 张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