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6月17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6期)。涉及宁波市海曙余井学蔬菜店1批次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于2021年4月30日对宁波市海曙余井学蔬菜店销售的鲜鸡蛋(购进日期为2021年4月29日)进行抽检,抽检结果为“甲硝唑”项目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SPJ202104772)。
(二)2021年6月2日,行政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结果通知书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明:鲜鸡蛋从宁波方桥农产品物流中心购进,数量为10kg,除了抽样已全部销售完。
(三)依法对宁波市海曙余井学蔬菜店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