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民生热点>>

无印良品屡现“不良”品 进口童装质量安全不过关被通报

2021-06-02 15:12: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广岛)近日,海关总署通报的进口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情况显示,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进口的“无印良品”女童连衣裙,经海关检查发现,耐湿摩擦色牢度项目不合格。上述产品存在的安全风险为:染料或有害物质可能通过皮肤、口腔等被人体吸收而危害健康。

问题产品频现 今年已被通报3次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这是无印良品今年第三次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通报,此前还有2次不良记录。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静处〔2021〕062021000099号)显示,无印良品因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仅限条例)产品,于2021年4月29日被没收违法所得0.122988万元,罚款3.834374万元。无印良品销售的上述不合格产品为:货号为E9AL202 的MUJI品牌轻便裤(孩童·海军蓝)及货号为E9AL203的MUJI品牌背带裙(孩童·背带裙),涉及的问题均为耐湿摩擦色牢度项目不合格。

该局公布的另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静处〔2021〕062020002225号)显示,无印良品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于2021年4月2日被没收违法所得0.29796万元,罚款1.27332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涉及的问题产品为:货号为4550182221978CN的MUJI 品牌面巾·厚型(深棕色)、货号为4550182086393的MUJI可再利用浴巾·厚型(棉绒、 海军蓝)和货号为4550182221947的MUJI面巾·薄型(面蜂窝纹、深棕色)均被检出吸水性项目不合格,但上述产品合格证上标注产品质量等级为“合格品”,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天眼查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4月29日,无印良品的行政处罚记录已达17条,除了前述问题之外,还涉及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发布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用语等,处罚总金额近163万元。

“良品”不良 产品品质受到诟病

公开资料显示,无印良品1980年诞生于日本(株式会社西友的自有品牌),主推服装、生活杂货、食品等各类优质商品。2005年,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成立,对外投资14家企业,279家分支机构。

据了解,从2012年起,无印良品在中国以每年30-50间店铺的速度扩张。截至2019年2月28日,无印良品在日本共有420家门店,在海外共有497家门店,其中中国大陆最多,达到256家,占海外门店的一半以上。大部分欧洲、中东国家和地区,门店数量仅为个位数。

尽管门店数量不断增加,但无印良品的产品质量表现却不佳,饱受诟病。

中国质量新闻网查询黑猫投诉平台发现,截至发稿时,无印良品的相关投诉超过200条,其中多起投诉与产品质量有关,例如近期就有多位消费者反映:“出售次品,并不予承认”;“无印良品(MUJI)短袖T恤严重缩水”;“无印良品MUJI 橡木床体质量缺陷”……

阻挠和“拒检” 曾被行政约谈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相关资料发现,无印良品2018年还曝出过“拒检”事件。

据媒体报道,原北京市工商局当时组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日常监测工作,对无印良品(北京巴沟华联店)销售的木制家具开展监测,但遭到店员拒绝,随后竟清空商品信息。事后,无印良品发声明称,工商部门对无印良品北京华联万柳店铺内7款木制家具进行产品质量抽检,根据【抽一备一】抽检原则,要求店铺提供每款各2件的商品。但因公司店铺库房空间有限,一般只在店铺保留出样用的大件家具,因此当时店铺内7款木制家具的数量均不满足工商部门的抽检数量要求。现场在对库存系统进行查询时,因系统问题无法正常显示商品的库存数量,当日店铺未能当场配合完成工商部门的抽检工作。

《产品质量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对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生产者、销售者不得拒绝。”据了解,本次“拒检”事件后,无印良品被监管部门约谈,告知其《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要求企业遵守法律,加强对员工的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积极配合工商部门的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安全用妆 美丽有法”化妆品科普宣 ...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 ...

  • 浙江省消保委联合杭州市消保委开展儿 ...

  • 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龙港湾马鞭草花开 ...

  • 进击的凤梨!辰山植物园大型卷瓣凤梨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