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局对深圳深岩燃气有限公司白石龙一区服务点涉嫌销售净含量不合格的瓶装液化石油气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44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市监华罚字〔2021〕民治157号 |
处罚名称: | 深圳深岩燃气有限公司白石龙一区服务点涉嫌销售净含量不合格的瓶装液化石油气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计量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部门规章→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经检验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可处检验批货值金额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
处罚结果: | 罚款440元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深圳深岩燃气有限公司白石龙一区服务点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1440300312049073F 44030150101729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蔡景强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3-30 |
处罚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局 |
地方编码: | |
当前状态: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