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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石凹开心购生活精选超市(黄友能)销售过期食品案行政处罚决定公布

2021-03-31 17:25: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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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局对深圳市龙华区石凹开心购生活精选超市(黄友能)销售过期食品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市监华罚字〔2021〕大浪86号

处罚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石凹开心购生活精选超市(黄友能)销售过期食品案

处罚类别1: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食品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修正)→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药品→通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食品药品→通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食品药品→通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章总则→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处罚结果:

罚款500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石凹开心购生活精选超市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2440300MA5DRNQG4L 44031081718444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黄友能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30

处罚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备注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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