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健康>>

【广东清远】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正和药店等6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2021-02-04 17:37: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2021年2月1日,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2021年(1号)。

通告称,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21年1月31日,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正和药店等6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许可证号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

1

粤DB7631449

2021年1月4日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正和药店

过期失效

2021年1月5日

2

粤DB7631198

2021年1月13日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信和堂药店

过期失效

2021年1月14日

3

粤DB7631805

2021年2月4日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兴盛大药房

企业申请

2021年1月15日

4

粤CB7631843

2021年9月1日

广东爱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清远金海湾分店

企业申请

2021年1月29日

5

粤DB7631799

2021年1月25日

清远市清城区坤弘药房

过期失效

2021年1月26日

6

粤DB7631801

2021年1月27日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信得堂药店

过期失效

2021年1月28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 ...

  • 江苏恒顺集团“酱醋文化节 万人打酱 ...

  • 广东省中山市马鞍岛的中铁大桥局深中 ...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特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全力守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