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英鹤医疗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对其销售的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产品进行虚假宣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案

2021-01-28 18:00:09 包头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包市监罚字〔2021〕JC3-1号

当事人:英鹤医疗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1W4QRB2E                

法定代表人:侯勇知

住所: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99号兆丰广场1608室。

2018年6月26日,接群众举报,包头市公安局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公安执法支队)与原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原市食药局)联合对位于包头市青山区口岸小区机电公司5号底店的青山区梅翠西医诊所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诊所使用的“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产品及赠品“TBL专用细胞激活仪”(3D Smart Injection System),现场不能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原市食药局当场扣押“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包括胶原蛋白水晶修护眼贴、青春焕颜胶原蛋白、青春焕颜胶原蛋白营养液)33套(盒)及“TBL专用细胞激活仪”(3D Smart Injection System)1盒。市公安执法支队进行了立案调查。为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原市食药局于2018年6月26日发函至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2018年7月25日,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复函。2018年12月27日原市食药局委托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包头食药检测中心)对产品进行检验,2019年1月28日,包头食药检测中心出具了检验报告。我局于2020年3月23日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函协助调查,2020年5月11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复函。我局于2020年6月1日,向江苏省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请求协助调查,2020年6月29日,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我局于2020年6月11日,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协助调查,2020年6月23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

2020年8月12日我局收到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青检五部行公建〔2020〕41号),建议对侯慎鹤、卓玉萍销售假冒他人生产厂名,假冒他人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做夸大产品使用功效、做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违法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2020年8月12日,包头市公安局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将张建等人涉嫌销售伪劣产品违法线索函及随案移送清单,“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产品1套(盒)及“TBL专用细胞激活仪”(3D Smart Injection System)1盒移交至我局。之后,我局对侯慎鹤、卓玉萍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固定了相关证据。

经查明,你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杨红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2018年10月31日,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为侯勇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为廖籽淳、刘敏、李雪花、侯勇知,你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根据2019年年报,认缴出资时间为2048年10月31日,实缴出资额为0。2018年9月你公司申请了注册商标“TBL”。你公司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据你公司被委托人侯慎鹤称:你公司是他和卓玉萍、张建、叶春月、王园芳5人共同出资2000元成立的,后又称是他和张建、王园芳、叶春月各出资15万元,共出资60万元成立的,法定代表人杨红成是其舅舅,并不实际参与公司经营。后来,他将公司给了侯勇知。

经查明,2018年4月,侯慎鹤、卓玉萍委托他们在广州美博城认识的张锐女士(侯慎鹤、卓玉萍现已无法联系到此人)办理你公司委托广州益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 ”产品相关事宜,并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向张锐转账60万元。2018年5月,你公司收到“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 ”产品。

经查明,2018年4月30日、5月1日自称是英鹤集团董事长的“赫赫”在包头市第一文化宫昊天酒店旁二楼小会议室开展“TBL一分钟祛眼袋”招商会,称“不开刀、不手术、不打针、不流血,一分钟就可以去除眼袋”,并讲解了营运模式和实际操作等。经辨认,“赫赫”就是侯慎鹤。2018年5月30日、31日你公司张建、卓玉萍在包头市昆区世贸大酒店一楼小会议室举办了TBL国际包头站“一分钟祛眼袋课程”培训。2018年6月24日、25日,你公司卓玉萍、张建、叶春月、王园芳4人在包头市昆区世贸大酒店一楼小会议室召开了“TBL国际一分钟祛眼袋”客户技术培训会和“TBL国际一分钟祛眼袋”销售推广。通过讲课、现场演示推销“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产品,发展加盟商。张建与卓玉萍负责理论讲课,叶春月与王园芳负责实际操作指导。讲课的PPT课件中对“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产品的宣传语为:“TBL一分钟祛眼袋产品,项目定位于非手术,……术后无需包扎,不影响约会和工作,维持3-8年左右,操作简单,零基1小时学会”。加盟者购买10套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赠送1盒TBL专用细胞激活仪,售价为9800元;购买40套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赠送4盒TBL专用细胞激活仪,售价为29800元。你公司在包头地区销售给杨泽荣(29800元)、兰丽萍(购买30套左右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赠送3盒TBL专用细胞激活仪,售价为17800元)、张国英(9800元)、邓楠(9800元)、杨博(9800元)、刘彩霞(9800元)共6名加盟者“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产品共计金额86800元,你公司以微信、支付宝二维码及POS机进行收款,同时签订了TBL全球经销商签约授权书。侯慎鹤称发现该产品未通过工商备案审核后,已将“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产品”全部销毁也未获利,并为签约人员刘彩霞、邓楠2人各退9800元、张国英退款8820元,共退款28420元。

经查明,“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产品标注“委托方:英鹤医疗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昆山市花桥花安路99号兆丰广场;被委托方:广州市益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石马村第十经济合作社商业南街25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1710;生产日期:见包装合格品(2018050--20200510),保质期:二年,产地:广东广州”。经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查:你公司所谓委托生产的“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产品不是广州益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州益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公司无任何商务合作关系。

经查明,你公司销售的“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 ”产品的赠品“TBL专用细胞激活仪”(3D Smart Injection System)(包括定量注射电子仪器1个、电源适配器一套、专用帽子1个、分离型注射器2支、针头2个、说明书1份),包装盒无中文标识。

“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中胶原蛋白水晶修护眼贴、青春焕颜胶原蛋白、青春焕颜胶原蛋白营养液三种产品经包头食药检测中心检验(检验报告书编号:W20180022),检验结果是: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微生物指标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规定。胶原蛋白水晶修护眼贴中的铅、汞、砷、镉及青春焕颜胶原蛋白营养液中的铅、汞、砷等重金属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规定。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青检五部行公建〔2020〕41号)、《包头市公安局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案件线索移送函》1份及随案移送清单1份,证明案件来源。

2、现场检查笔录1份、《扣押决定书》((包)食药监妆查扣〔2018〕20号)1份、《(扣押)物品清单》((包)食药监妆查扣〔2018〕20号)1份、化妆品监督抽检抽样单(NO.HZP20180031)1份,证明原市食药局现场发现、扣押、抽样“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 ”产品及赠品“TBL专用细胞激活仪”(3D Smart Injection System)的情况。

3、市公安执法支队对叶春月、刘彩霞、杨博、兰丽萍制作的提取笔录3份及接受证据材料清单3份、包头市公安局登记保存清单1份,证明市公安执法支队提取、接受“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 ”产品及“TBL专用细胞激活仪”(3D Smart Injection System)的情况。

4、你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你公司主体资格。

5、行政处罚案件授权委托书1份,侯慎鹤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侯慎鹤受你公司委托的相关事宜。

6、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江苏)查询的你公司注册登记事项、变更信息及2019年年度报告截图,证明你公司注册登记及变更的事项及2019年度出资情况。

7、侯慎鹤讯问笔录7份、询问笔录1份;卓玉萍讯问笔录3份、询问笔录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张建询问笔录1份、叶春月询问笔录1份、王园芳询问笔录1份,证明你公司销售产品方式、产品的来源、去向、销售数量、获利情况。

8、加盟人员杨泽荣、兰丽萍、张国英、邓楠、杨博、刘彩霞询问笔录共7份;杨博购买产品转账记录;刘彩霞购物小票;邓楠的银行对账单,退款截图、短信聊天记录,证明购买该产品的途径、购买数量、产品使用后的效果及退款情况。

9、市公安执法支队出具的兰丽萍、杨泽荣、王园芳、叶春月、刘彩霞、张国英、杨博、邓楠等8人对你公司的工作人员侯慎鹤、卓玉萍、张建等人的辨认笔录,证明你公司相关人员在包头举办产品推销会的人员情况。

10、你公司与“广州厂家”微信记录截屏,证明你公司销售的“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产品来源。

11、你公司提供的宣传“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产品PPT截图;邓楠的询问笔录1份及邓楠《关于参加英鹤集团一分钟去眼袋培训的情况说明》1份,证明你公司通过讲课、实际操作等方式推销“TBL一分钟祛眼袋”产品,对产品作“一分钟祛眼袋”等虚假宣传以及给邓楠购买产品及退款情况。

12、包头食药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1份(报告书编号:W20180022),证明“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 ”产品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微生物指标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规定。胶原蛋白水晶修护眼贴中的铅、汞、砷、镉及青春焕颜胶原蛋白营养液中的铅、汞、砷等重金属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规定。

13、《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复》(云食药监复[2018]680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复函》粤药监(广州)稽查专函[2020]119号,证明“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产品不是标注生产企业广州益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

14、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查复函及你公司TBL注册商标详情32份,证明你公司商标注册情况。

15、你公司在包头地区与加盟者杨泽荣、张国英、刘彩霞签订的TBL全球经销商签约授权书 3 份,证明你公司发展加盟商、销售产品情况。

16、《和解书》2份及对张国英询问笔录一份,证明你公司给加盟者的退款情况。

17、《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包市监提通字〔2020〕JC3-2号)1份及侯慎鹤回复的申请书1份,证明你公司资质情况、销售产品未获利情况。

18、“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产品照片5张,证明“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产品标注的相关内容。

19、“TBL 专用细胞激活仪”“TBL专用细胞激活仪”(3D Smart Injection System)照片3张,证明“TBL 专用细胞激活仪”包装无中文标识。

本局认为:你公司销售的“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 ”产品声称通过“TBL专用细胞激活仪”(3D Smart Injection System)导入眼袋后,能“一分钟去眼袋,维持3-8年左右,操作简单,零基1小时学会”等是对产品性能、功能的虚假宣传,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你公司销售的“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产品”标注“被委托方:广州益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白云区均禾街石马村第十经济合作社商业南街25号”,广州益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未实际生产过该产品。你公司在包头销售此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规定,构成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                         

2021年1月16日,本局对你公司邮寄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包市监罚听告字〔2021〕JC3-1号),法定期限内,你公司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进行听证。

根据法条竞合,择一重处原则,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决定责令你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760000元。

你公司销售的“胶原蛋白青春焕颜套 ”赠品“TBL专用细胞激活仪”(3D Smart Injection System)包装无中文标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第(二)项“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规定,构成销售包装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责令你公司改正包装无中文标识的行为。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到建设银行包头银河支行,收款人全称:包头市财政局,账号:15001716678050000011。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包头市人民政府或者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1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建院4 ...

  •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市场监管局强化化 ...

  • 江西省南城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冷链食品 ...

  • 江西省新余市城南小商品市场充满年味 ...

  • 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助力“创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