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负责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渠道 | 涉案产品控制 | 处罚机关 |
1 | 菏市监药处字〔2019〕6号 | 山东鲁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劣药案 | 生产劣药;提供检验资料部分签名不真实 | 警告;没收违法生产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八条。 | 山东鲁药制药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26791524766W | 许卫东 | 没收违法生产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伍万三仟零肆拾元,并处药品货值金额三倍贰拾壹万伍仟陆佰陆拾肆元的罚款。对该公司部分检验资料签名不属实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 | 2019年7月2日 | 自动履行,十五日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收违法生产的药品。 |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