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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徐州市2020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5-10 21:45: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关于开展徐州市2020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省质监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质监发〔2018〕127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徐政发〔2018〕60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工作,引导企业瞄准国际先进标准,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为同行业追求卓越提供标杆,为消费者选择优质产品提供指导,发挥标准对产业转型升级的引领作用,结合徐州市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在徐州市注册的企业所执行的企业标准,其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对同行业企业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申报领域

重点面向徐州市装备与智能制造、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主导产业,家居建材、冶金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

三、申报条件

1、企业标准合法有效,已于2020年5月30日前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声明公开;

2、企业标准具有先进性与创新性,达到或者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主要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

3、产品质量稳定、标准实施效果明显;

4、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污染违法案件、不存在重大质量投诉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申报材料

1、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表(见附件2);

2、企业标准文本首页(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的截图);

3、企业标准技术指标比对表;

4、产品检验报告。

五、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

企业自愿申报,同一企业申报企业标准不超过两项。于2020年5月30日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A4 纸打印,一式两份)至所在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注:请登陆徐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表》《企业标准技术指标比对表》,网址:http://scjgj.xz.gov.cn/gsj/gsgg/。

2、县(市)区推荐

各县(市)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辖区内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于2020年6月15日前统一推荐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

3、综合评估

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活动,由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企业标准排行榜和标准“领跑者”推荐名单。

4、公示发布

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通过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无异议后,发布徐州市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

六、评价规则

1、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对企业标准进行全项目比对。参与每项标准比对的技术专家应当不少于3名。

2、对国际上有同类标准的,产品标准的主要性能指标和功能指标应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国际上没有同类标准的,产品标准的主要性能指标和功能指标应当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3、产品标准的其他性能指标和功能指标应当不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七、监督激励

1、徐州市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未经重新认定的,不得再使用相应称号。

2、企业可以通过传统媒体、网络及新媒体等多种资源,对获得的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进行品牌宣传及产品推广。

3、鼓励行业协会、同行业企业、消费者和新闻媒体等对徐州市企业标准“领跑者”进行监督,向市、县(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

(供稿:徐州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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