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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未发 青岛元启还拖欠俩月工资?

2019-07-26 09:28:29 信网

信网7月24日讯 雇佣员工为公司打工,那及时发放工资及政策规定的福利,应当是每一个用人单位需要落实到位的事情。但近期,就职于元启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启公司”)的李先生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称,元启公司未向员工发放2017年-2019年的高温补贴,并拖欠其5月及6月份的工资。

据了解,李先生于2017年入职元启公司,但从入职至今,他从未收到过公司发放的高温补贴,李先生称:“我记得政府要求公司在每年的6、7、8、9四个月份发放高温补贴,但是我却从来没有收到过这份福利,如今已经到了2019年发放高温补贴的时期了,我们依然没有收到高温补贴。”

除此之外,李先生表示元启公司至今未发放5月及6月份的工资,李先生说:“我希望公司能尽快把我的劳动所得的报酬发给我,在以后能够做到正常发放工资,另外将2017年至今年的高温补贴补发给我们,毕竟我们也是可以享受这项福利的工作者。”

信网了解到,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防暑降温费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目前,青岛市的发放标准为2015年8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规定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

对于此事,信网联系到了元启公司,工作人员在得知信网要求采访时,反问信网称:“这件事与你们有关系吗?”随后,信网询问该工作人员,元启公司是否存在拖欠员工高温补贴及工资的情况,该工作人员回答称:“没有,发了。”便挂断了电话。

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的马洪力律师表示,倘若公司存在不发放工资的情况,则属于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由于高温补贴是强制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发放的,所以公司应当为员工及时发放高温补贴,马洪力称:“如果公司不发放高温补贴,员工可以选择向劳动部门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信网记者 李美玉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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