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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价格不可任性

2019-07-12 22:57:25 江西市场监管 微信公众号

7月11日,省局组织南昌市近40家驾校相关负责人,江西省、南昌市驾校协会会长,南昌市市场监管局、省局价监竞争局相关人员召开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发布《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向驾驶员培训机构提示了应履行的义务、相关监管重点和法律责任,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价格行为。

驾校不得相互串通涨价

驾校属于社会培训机构,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收费已纳入市场调节价范畴,不再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者有自主定价权,可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定价。但拥有自主定价权也不可任性,不可利用优势地位、条件或市场垄断地位相互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妨碍正当的价格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的合法价格权益。

扰乱价格秩序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驾校应根据经营成本,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强行服务强行收费。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驾培行业协会和各驾驶员培训机构,对扰乱市场秩序,相互串通、价格同盟、合谋涨价等行为我局将严肃查处,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价格较大幅度上涨,情节较重的最高可处500万元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案件,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稿源:省局价监竞争局

通讯员:蒋雅楠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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