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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基层监管面临的难点及思考

2019-06-25 21:22:53 中国市场监管报网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凭借其灵活轻便、节能环保等优势,成为千家万户短途出行的新宠。随着车辆款式、型号、性能的推陈出新,原《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已不适应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为规范和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了新的强制性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7月2日公告对电动自行车实施强制认证管理。上述规范均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新国标为市场监管部门处理“超标车”提供了有力依据,但基层监管面临的一些问题亟须引起重视,积极应对。

基层监管面临的难点

难点一:一车两证难辨识

以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为例,监管人员在一家销售门店发现,部分两轮电动车上有两张不同的合格证,两张合格证上标明的车架编号、电机编号均与车身刻印的编号一致。一张合格证上显示,该车为江苏无锡某公司2019年3月生产,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执行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另一张合格证上显示,该车为江苏常州某公司2019年4月生产,有CCC证书编号,执行的是企业标准,为电动两轮摩托车。同一辆车为什么会有两张不同的合格证?经过调查发现,一些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通过“挂靠”有资质的电动摩托车生产企业,将前者的品牌转到后者名下,让已经不再允许销售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绕过CCC认证的门槛,走“捷径”进入电动摩托车市场。有电动摩托车合格证,又有电动自行车合格证,自然变成了“一车两证”。还有一种情况是,依法生产销售的电动轻便摩托车,伪造一张电动自行车的合格证,用以在申请车牌过程中享受非机动车申请车牌的相应便利。

上述问题的监管难点在于,销售门店仅从事车辆终端销售,对生产企业之间的关联了解不多,能提供的信息十分有限。即使异地生产或伪造车辆合格证书的嫌疑很大,但调查取证却十分困难。如果前往生产厂家进行调查,不仅周期长,成本高,而且企业往往也不配合,隐匿合同票据和相关生产销售记录,要想找到足够的证据非常困难。

难点二:不法商家故意躲避执法

有部分商家未能在4月15日前清理完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库存,仍悄悄售卖。这些商家将相关车辆藏在隐蔽地点,或是等顾客上门时主动进行推销,或是等到下班时间再把车放置于店内售卖。有的商家甚至提前为这些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办理了牌照,既有助于销售,被查获时还能辩称是回收的二手车。这些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显然没有取得CCC认证,根据《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相关商家将面临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述问题的监管难点在于,第一,在利益驱使下,不法商家会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方式清理库存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发现了“张三”,还会有“李四”“王五”,难以杜绝。第二,不少电动自行车销售点设在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现有监管力量稍显不足,如不予以严厉打击,会影响到守法电动车销售商家的正常经营。第三,不法商家销售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手法隐蔽、形式多样,查处起来有一定困难,线索主要来源于群众举报,发现途径有一定局限性。

难点三:消费者欠缺专业知识,消费纠纷投诉增多

由于长期形成的消费习惯,消费者在选购两轮电动车时缺乏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区分意识,经常是消费者到交管部门办理车牌时才发现购买的是电动轻便摩托车,而不是电动自行车。消费者以商家未如实说明商品相关情况为由要求退换或赔偿,商家则认为车辆的合格证和说明书上都已注明了品类,自己已充分履行相关义务。双方各说各理,导致相关消费投诉纷至沓来。

几点建议

在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前期,消费者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来适应。电动自行车相比电动轻便摩托车,在外观上虽然只有人力骑行踏板这一明显区别,但前者是非机动车、后者是机动车,完全是两种类型的车辆。销售商为了推销产品,往往有意无意回避了对相关情况的详细说明。不仅如此,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实施也对电动摩托车行业产生了影响,市场供需双方的磨合短期内难以完成,相关部门需要瞄准“难点”“堵点”,积极作为,为新国标实施保驾护航。

强化源头治理 规范生产行为

当前,中小型电动车生产企业整合资源进行集团化经营不失为一条好出路。但对于有名无实的“挂靠”生产行为,监管部门应予以严格禁止,筑牢上游堤坝。严格要求如实登记备案电动车生产厂名、地址,决不允许违规委托、异地生产。只有堵上规则漏洞,严格认证管理,才能促使企业沉下心来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走上良性发展之路。

拓展宣传渠道 提高社会知晓度

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并举,加强对新国标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常态化宣传;加大对销售商家的指导力度,发布消费提醒信息,引导商家增强自律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

找准平衡点 增强监管实效

一方面,严格查办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或未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车,追根溯源,倒逼企业严格执行新国标;另一方面,以日常监测后处理为基础,进一步加大行政指导力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给予经营者改正机会,督促其自觉执行新国标,自觉严把质量关,主动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部门联动 提高执法效能

加强工信、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动,督促生产企业建立电动车身份信息查询系统,及时上传新出厂车辆的车架、电机编码,方便执法人员在检查中确认车辆信息。交管部门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路面执法中发现违规电动车信息,应及时通报给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而对车辆的生产、销售企业进行追溯,严格追究相关企业的违法责任,实现“发现一起、查处一串、警示一片”。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 朱长江 陈 杰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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