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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场监管局对电商企业“6·18”促销活动开展行政指导 不得先涨价再打折

2019-06-17 15:39:19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贾珺)“6·18”电商行业年中促销季来临之际,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6月14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市价监局、市消协等部门,对天猫、京东、亚马逊、当当网、国美在线、苏宁云商、美团、寺库、每日优鲜、转转、微店、小米、全星时空、酒仙网、顺丰优选、今日头条等16家电商企业“6·18”年中促销活动进行集中行政指导和经营提示。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处要求,电商企业要做到亮照亮证亮标,保障用户信息、用户身份处置权,核验、登记、更新平台内经营者身份,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记录、保存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处要求,企业应做到积极承担首问责任,严格落实赔偿先付制度,不得先涨价再打折,不得虚构交易、利用虚假的成交量和成交额误导消费者,严格遵守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强化售后服务团队建设,缩短客诉响应时间,畅通信息回溯反馈通道,把更多矛盾解决在源头,把更多纠纷化解在萌芽,防止事态升级、风险蔓延。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产品处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进一步加强对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管理,健全完善产品质量管控制度和措施,主动开展产品质量检查;自觉履行并督促商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及时制止消费侵权行为,促进网络交易产品质量的提升。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相关职能部门要求企业杜绝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食品,销售的普通食品标签内容虚假标识声称,以及在网页上宣传普通食品具有疗效或保健功能的行为。电商平台要严格履行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审查责任,及时更新入网食品经营店铺档案信息,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及违法的店铺自觉下线,停止其经营行为。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在平台主页面或店铺页面公示店铺资质信息。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广告处要求,加强广告发布审核,严格落实广告发布者的审核责任。要进一步规范广告经营行为,严格落实好广告发布者、经营者的责任,建立健全广告承接登记、审核和档案管理制度,把法律规定要求落实到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广告监管工作。平台作为管理者,要进一步加强平台内广告内容的管理,及时制止虚假违法广告,特别是存在导向问题的广告发布。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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