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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超市员工偷吃茶叶蛋判刑3个月罚两万,网友讽:蛋蛋恐怖

2019-06-17 09:30:48 环球网

【环球网报道 记者 付国豪】台湾高雄市地方法院近日审理了一件超市女员工“偷吃两颗茶叶蛋”案件,判处嫌疑人有期徒刑3个月。该员工偷吃的茶叶蛋仅值18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4元),而法院对他的罚款却有9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2万元)。

对判罚结果,高雄市地方法院解释称:“已是法律允许法官判处的最轻刑度”,但有岛内网友认为这种判决很离谱,讽刺称台湾不只有“白色恐怖”“绿色恐怖”,还有“蛋蛋恐怖”。

据台湾《联合报》6月16日报道,高雄市地方法院日前判决,任职连锁超市高雄大顺店的方姓女子去年7月20日下午曾偷拿货架上的一颗茶叶蛋当场吃掉,相隔4分钟又偷拿一颗吃掉,事后店长察觉茶叶蛋数量有异,调阅监视器气得报警处理。方姓女子当时辩称“顾客反映品质太咸,试吃确认”。

法官检查超市监控画面发现,方姓女子当时蹲在柜台后面吃,也没付钱,于是认定她利用业务之便侵占店内茶叶蛋,按照两个“业务侵占罪”罪名,各判处3月有期徒刑,经减刑后合并执行总计3个月有期徒刑。

高雄市地方法院6月16日对判决解释称,法官是援引台“刑法”第59条进行减刑,不过依“刑法”66条最多只能减轻二分之一,所以业务侵占罪至少仍要判3个月以上,在判罚时也考虑了“情轻法重”的情况,两个罪名虽各为3个月但仍决定最终合并刑期仅为3个月,“并未因为犯罪次数较多而增加被告的处罚”;“已经是法律允许法官判处的最轻法定刑度,如果再低于此一刑度,就是违法判决”。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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