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诉讼程序来说,杭州炒货店小老板方林富走到了最后一步。
因为在店里大咧咧地吹捧了一番自家的糖炒栗子“杭州最好的炒货店铺”“全中国最好吃的栗子”,结果触犯了号称“史上最严厉”的新广告法(2015年9月1日实施)里的绝对词禁令。
2016年,市场监管部门做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方林富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结果是“维持”。之后,方林富把市场监管部门告到法院。
一审法院把罚款数额由20万元调整为10万元。
方林富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方林富还是不服,走到了比较少有人去会“闯”的再审。
这样一来,3年了,这个关于糖炒栗子的案子就这样一路到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截至发稿,浙江24小时记者了解到,浙江省高院将对方林富提出的再审申请进行调查。
方林富的诉请是撤销中院的二审判决,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他这个官司打的点是行政部门程序违法。这也是打行政官司比较常见的思路。
他列举了这个处罚的“出台”在行政部门内部没有经过集体讨论。处罚的事实认定不清等等。
一审二审对这个事情的认定是“虽有违法但不严重,虽有整改但不彻底”。
对啊,不严重,罚个几百么就差不多了,方林富就这样一路“轴”下来了。
自从打官司以后,炒货店的生意据方林富本人说没有多大改变。
反正每年从中秋节栗子上市开始,记者看到的也是和往年一样的排长队。
以前人们都是排个队买个栗子,不过现在都会和方林富或者他老婆阿连逗趣几句“官司一打,名气越大的,你做了个更好的广告哩”。
方林富和阿连连连摇头,“哪里哦,糖炒栗子哎,20万哎,我们要卖多少糖炒栗子啊”。
处罚是2016年下来的,方林富已经折腾了三年,记者也反复问过他“为什么”。他说,也没为啥啊,就是觉得不公平啊。
现在方林富会在炒货店里跟顾客聊,喏,北京哪个法学专家对广告法是这么理解的……
“呀,不得了哎,方林富!”众人惊呼,又笑起来了。
(原标题《方林富那个官司要打到省高院了,他申请再审》)浙江24小时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