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浙江消费维权网发布的《2019年一季度浙江省消保委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价格问题不容忽视。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发布了2019年浙江省推进放心消费建设七项举措,其中一项便是严打价格欺诈行为,要求全面落实明码标价制度。2019年一季度,浙江省消保委共受理价格问题投诉582件,投诉主要集中于食品、日用商品、餐饮、住宿、美容美发、电信服务等领域,经营者不明码标价、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依旧严峻。
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1)未落实明码标价。目前大型商超或中大规模的经营店面里,明码标价已基本落实到位,但仍存在部分规模较小的商家不明码标价,如一些中小型餐饮经营者,因涉及到时令菜蔬和水产等商品,价格不稳定,商家的明码标价也未落实到位;(2)价格误导。包括虚构原价,先涨后降,虚假优惠促销,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使用误导性的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购买;(3)不履行价格承诺。经营者对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前以商业广告、销售推介、实物样品、店堂告示等形式所做的价格承诺,事后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要求涨价或附加其他额外条件;(4)货价不符。定价虚高、质价不符或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导致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如对于一些称重产品过度包装导致缺斤短两;(5)霸王条款。部分商家设置最低消费等霸王条款,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的价格,强迫消费。
典型案例:2019年1月,温岭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李先生投诉称,其约了一位老友在温岭市某茶餐厅喝茶叙旧,因为来得比较早,就点了一杯白开水在大厅等待。后朋友电话告知因临时有急事无法赴约,李先生起身结账时发现结账上写着88元。李先生大惑不解,一杯白开水竟然要价88元,店家却表示该店大厅最低消费为88元,坚决要求李先生支付最低消费费用。李先生买单回家后,越想越觉得88元的天价白开水收费太不合理,遂向温岭市消保委进行投诉。经消保委工作人员调解教育,最终茶餐厅经营者取消了最低消费,并退还李先生88元。
相关建议:(1)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继续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实施“顶格”处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2)经营者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成本费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为依据制定价格,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发布促销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以价格欺诈或误导等方式欺骗消费者,不得强迫消费,全面履行价格承诺,依法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