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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保委组织:互联网消费贷问题凸显

2019-04-23 16:32: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浙江消费维权网发布的《2019年一季度浙江省消保委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互联网消费贷问题凸显。

消费贷作为一种新兴消费模式,主要是指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的一种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贷款产品。与传统贷款相比,消费贷具有门槛低、使用方便、审核快捷、放款迅速等特点,针对用户主要是传统金融机构照顾不到的消费水平超出消费能力的群体,如刚毕业的大学生。消费贷常见于教育培训、医疗美容、数码产品、租房等消费场景,其为消费者提供贷款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消费风险。

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1)刻意隐瞒贷款业务。一些经营者刻意隐瞒或模糊与其他互联网金融平台建立消费贷款关系这一事实,使消费者误认为借款合同和买卖合同都是和经营者签订的,导致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并不清楚自己已经办理了消费贷;(2)虚假宣传、诱导办理消费贷。一些金融平台宣传“低利息”、“无风险”来诱导消费者申请贷款消费,消费者开始还款后才发现实质是“高利息”、“高风险”,部分经营者也会通过差异化的优惠支付条件诱导消费者采用分期方式付款;(3)未尽充分告知义务。部分经营者向消费者介绍消费贷时不明确告知贷款业务的提供方,对于贷款利率、违约责任、存在风险等事项未充分告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4)合同约定不明确或存在霸王条款。

如合同中对利息、违约金等约定不明确,利息约定过高,收取高额服务费和滞纳金,免除自身对用户主体身份的审查认证义务,单方面修改合同条款,豁免自身信息安全保障义务,滥用解释合同条款的权利,过度收集和违法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等;(5)如果发生经营者跑路或消费者对服务质量不满意想解除合同等情形,由于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和贷款提供平台属于独立的两个主体,消费者仍需要继续偿还贷款,从而造成财产损失;(6)消费者一旦丧失还款能力导致逾期还款,将会产生较高滞纳金,并且容易陷入以贷还贷、利滚利的恶性循环,而一些贷款平台可能会对逾期还款人采取暴力手段进行催收,从而产生负面社会影响。

相关建议:(1)建议相关金融主管部门明确监管责任,制定监管细则,对开展消费信贷服务企业的资质要求、利率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规范消费信贷行为。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广告监管,加强对借款人的征信管理,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机制;(2)经营者应以诚信为本,在签订合同前明确告知消费者提供贷款主体、费率、存在风险等事项,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杜绝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3)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要充分了解合同缔结主体、还款方式、利息、服务费、滞纳金等合同内容,对于网络消费要特别注意是否捆绑了消费贷款,同时应根据自身经济情况理性消费,切勿过度提前消费。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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