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民生热点>>

未按规定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壳牌石油加油站被罚2万

2019-04-18 16:22:23 信网

信网4月17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通过查询了解到,因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青岛壳牌石油有限公司书院路加油站被青岛市环保局李沧分局罚款2万元。

2018年12月7日青岛市环保局李沧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青岛壳牌石油有限公司书院路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同时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公司十八部加油枪的气液比不符合国家标准。执法人员马上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理。

经调查,青岛壳牌石油有限公司书院路加油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加油加气站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最终青岛市环保局李沧分局对其作出处罚: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信网从网上未搜到青岛壳牌石油有限公司书院路加油站的相关联系方式,于是便联系到青岛壳牌石油有限公司,公司工作人员称对此事并不清楚,信网提出想联系该加油站工作人员,但对方表示并没有其电话。信网记者 杨宇宣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