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昌莲
发展共享单车,着力解决城市短距离交通难题,是建设绿色公交的有效方法之一。然而,无论是过去由政府大包大揽的公共自行车服务体系,还是如今企业一哄而上的共享单车经营项目,均引发了诸多问题。如占道、乱停乱放、人为损坏、运营不利、退押金难等,严重制约了共享单车的健康发展。基于此,2017年5月,交通部出台共享单车相关规定,如提高准入门槛、明确企业主体责任、鼓励免押金提供服务、实行用户实名制等,促使共享单车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但是,笔者以为,上述规定忽视了共享单车的共享特性,未对收费标准作出限制性规定,导致如今多家单车巨头以盈利为唯一目的,跟风集体涨价。共享单车集体涨价,有违资源共享的初心。若想共享单车能够顺利驶入公共交通轨道,尚有许多工作要做。首先,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制定共享单车交通发展的总体规划,成立相关服务公司,参照现行公交公司的运营体制进行管理,并将其纳入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普遍设立自行车存放场地,设置专人管理;在城市的社区、街道、车站、商业区、学校、大型工商企业等公共场所,广泛建立自动出租站,将散放的单车统一进站,开展标准化管理,随时随地为用户提供低廉方便的服务。
笔者认为,发展共享单车不能偏离资源共享的公益轨道。要知道,共享单车的运营,虽然是一种有偿服务行为,但不能把它作为单纯以盈利为目的企业来运作,而是把它作为政府的一项公共服务。这就要求,政府在提高准入门槛的基础上,应加大投入力度,实行“购买服务”,扶持共享单车保持提供低偿服务的公益本色,并让共享单车也在专用道上运行;还应积极提供各种政策支持,把服务工作做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