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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航250公里以下电动车不补贴

2019-03-28 11:26:50 北京晚报

2019年的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终于落地。昨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将降低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今年,续航里程在250公里以下的纯电动汽车将不再享受中央补贴。

补贴标准平均退坡50%

“按照2020年以后补贴退出的制度安排,为使新能源汽车产业平稳过渡,采取分段释放调整压力的做法,即2019年补贴标准在2018年基础上平均退坡50%,至2020年底前退坡到位。这一退坡比例与当前整车综合成本下降的比例基本适应。”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过,记者注意到,四部门在“退坡”中仍然给予了三个月的过渡期。按照规定,在今年3月26日至6月25日的过渡期内,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将按照《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对应标准的0.1倍补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6倍补贴。过渡期期间销售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8倍补贴。

续航低于250公里不再补贴

按照2018年规定,纯电动汽车补贴金额除150公里以下车型不享受补贴外,分为续航里程150至200公里、200至250公里、250至300公里、300至400公里及以上“四档”,补贴金额分别为1.5万元、2.4万元、3.4万元和4.5万元。

2019年,纯电动汽车的续航里程门槛提高到了250公里,续航里程在250公里到400公里之间的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可享受补贴1.8万元;续航里程400公里以上的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可享受补贴2.5万元。同时,纯电状态行驶里程超50公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补贴金额也由2018年的1.2万元缩减至1万元。

过渡期地方不再补贴汽车

记者注意到,相较以往,地方补贴退出在《通知》中给出了明确信号。《通知》规定,地方应完善政策,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如地方继续给予购置补贴的,中央将对相关财政补贴作相应扣减。

《通知》强调,对由于产品质量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或经有关部门认定存在重大质量缺陷的车型,暂停或取消推荐车型目录,并暂缓或取消财政补贴。本报记者 赵莹莹

 

(责任编辑: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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