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网福州讯(张轩宇 张文章)3月12日,福建省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2018年度消费投诉十大典型案例。据悉,2018年,福州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049件,解决结案2048件,结案率99.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8.81万元。
2018年4月19日,陈女士投诉称一周前她在长乐区漳港镇某餐馆用餐过程中,由于店内的锅突然掉落,致使其被烫伤,随后在餐馆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前往医院进行治疗。4月18日,陈女士前往该餐馆协商赔偿事宜时,餐馆相关人员不予回复。接诉后,长乐区消委会漳港分会介入调查调解。漳港分会指出:餐馆在为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没有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陈女士在用餐期间发生意外被烫伤,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经调解,该餐馆向陈女士赔礼道歉,并在前期已支付治疗费2000元的基础上,赔偿误工费、后期治疗费用等2600元。
2018年5月4日,许先生投诉称,前不久他委托福清某物流公司将100多幅画寄往厦门,期间由于物流公司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起火,致使70多幅画被烧受损,要求物流公司按受损物品的市场估价尽快赔偿1.7万元。接诉后,福清市消委会阳下分会介入调查调解。经了解,许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阳下分会工作人员指出:物流公司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消费者物品受损,理应尽快依法予以赔偿,同时也就保价赔偿金额向消费者进行了说明。经调解,由物流公司按照与消费者托运物品时签订的保价协议约定金额5000元进行赔偿。
除上述2起典型案例外,福州市消委会还公布闽清萝卜种子案、福州某医院无痛引产手术纠纷案、马尾区汽车油泵故障案、福清市电视背景墙装修纠纷案、福州市假牙品牌欺诈案、连江县儿童票务纠纷案、福州酒店套票加价纠纷案、晋安区健身纠纷案等8起案例,并从法律角度对每起案例进行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