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1日,驻马店市工商局官网发布2018年典型违法广告。
1、驻马店市百利源有限公司食品宣传有治疗作用广告案
2018年8月当事人在拼多多通过互联网发布“冬瓜荷叶茶”的广告,在网页产品销售介绍中称“冬瓜荷叶茶能减肥、排毒、养颜”等设计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等夸大宣传,,违反《广告法》的有关规定。2018年8月,平舆县工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并消除影响,并罚款1200元。
2、河南恒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2017年11月,当事人通过户外发布广告,广告宣称“恒都专家公馆,最佳设计花园小区,绿化最美,完美规划”等,在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违反《广告法》的有关规定。2018年6月,驻马店市工商局依法作出责令广告主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罚款200000元。
3、江苏雪豹日化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18年当事人在其所生产销售的“fe®金典牙医®fe生物溶菌复合酶牙膏”商品包装正面上标示“fe指数3.2、98.7﹪生物固齿、临床试验表明:98.7﹪的人龈沟出血指数与牙龈指数均有下降,菌斑指数减少……”等广告表述内容,其中,“98.7﹪”字体显著突出,明显大于“临床试验表明:98.7﹪的人龈沟出血指数与牙龈指数均有下降,菌斑指数减少……”,引证内容未能真实、准确的表明出处的事实,违反《广告法》的有关规定。,2018年5月,确山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作出责令广告主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罚款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