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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照片不满意可申请重拍三次

2018-11-30 15:36:21 北京青年报

身份证照片不满意可申请重拍三次

公安部再推6项便民措施 两年内再次申请可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

昨天,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通报,即日起施行6项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的便民利民措施,以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其中包括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服务,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

今年公安部已经出台了中国公民出入境通关排队不超过30分钟等系列便利举措,公布了简捷快办、网上通办、就近可办等20项交通管理改革措施。李京生表示,此次改革,公安部在前期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在治安管理方面推出改革力度大、涉及范围广、问题针对性强、便利程度高的6项便民利民措施。

这些措施共计18条,主要包括对治安管理的重点行业、场所,简化企业开办程序,压缩开办时间;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全面停止收取印章刻制单位入网费、服务费,严禁强制换章、垄断经营;减免企业办事证明材料;建立企业内部安全随访制;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提供便利服务,开通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绿色通道”,提供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居民身份证换证提醒等服务;优化户政管理服务,完善集体户制度,开展暂住登记网上申报,提供“互联网+户政服务”等。

在针对群众办理身份证服务方面,据了解,自2004年全国开始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至今,累计制发二代证超过18亿张。李京生表示,居民身份证登记的人像信息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技术标准免费为群众采集,既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也能够确保居民身份证作为法定身份证件登载相片质量的一致性。

现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自身权利意识的增强,群众对本人居民身份证相片效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这一情况,一些地方公安机关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相片“多拍优选”服务,受到当地群众普遍欢迎,目前,已具备在全国推广的条件。此项措施实施后,群众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如果对拍摄的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同时,对于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两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居民身份证相片的满意度。

文/本报记者 董鑫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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