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民生热点>>

借款四千变五万元!武汉一“校园贷”团伙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

2018-11-29 22:43:44 新华网

新华社武汉11月29日电(记者冯国栋 李劲峰)大学生借的一笔4000元“校园贷”,经过层层盘剥和转贷后,短短两个月竟变成5万元的负债;因未能及时还款,千里之外的大学生老家家门被讨债人泼红漆……如此劣迹斑斑的“校园贷”团伙日前被武汉警方打掉,5名成员一审分别被判11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这是武汉首个被审判的涉恶“校园贷”团伙。

2017年9月,警方连续接到数起关于“校园贷”的报案,涉及受害大学生十余名。其中,一名大学生通过校园内张贴的“梦想分期”小广告与“校园贷”公司签订借贷合同。经“手续费”“服务费”等盘剥后,借款的大学生实际借到4000元,却被要求分12期共偿还9500元。

两个月后,借款大学生因超期还款被“校园贷”公司认定违约,须归还剩余本息7900元,并另付2000元的“逾期费”。团伙通过哄骗、恐吓等方式强迫他转贷,最终借款变成了5万多元。为了逼迫还钱,借贷公司使用“软暴力”手段讨债,借款大学生四处躲藏,最终选择了报警求救。

经警方调查,2017年7月,以龚某和何某为首的团伙在未取得任何借贷资质的情况下注册公司,面向非武汉户籍的在校大学生开展非法“校园贷”。其中,龚某负责放款、收款,何某负责张贴广告和催收。

警方查明,团伙先让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再通过哄骗、恐吓等方式让借款大学生缴纳“手续费”“逾期费”。当贷款大学生无力还款时,团伙就向其介绍其他“校园贷”公司并迫使大学生“转贷”还款,并收取“转贷介绍费”。

据办案民警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局一大队负责人介绍,团伙与受害人签订的“合同”中存在诸多收费名目,且每笔贷款仅一份“合同”,签完后就被公司收回。

团伙催收债务不用暴力方式,而是通过言语威胁、聚众造势等方式制造心理压力,有时甚至跑到外地学生的家中催收。如果要不到钱,他们就用红油漆在学生家门上写字,让他们“欠债还钱”。

据办案民警介绍,在受害人当中,有一名大学生刚签下贷款合同还不到10分钟,在钱款还没到账的情况下,5名社会青年就来催账;还有一名大学生被讨债人拘禁在网吧5天,迫使其父母还款6万元。

该涉恶团伙近日在武汉市洪山区法院一审受审。法院审理认为,5名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主要嫌疑人龚某、何某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赵某、余某和汪某被判处11个月到两年不等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