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11月14日,青岛市工商局官网发布《关于2018年9月份媒体广告抽查监测情况的通报》。通报称,2018年9月份,青岛市工商局对青岛市电视、广播、平面及互联网媒体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抽查监测。
一、 抽查监测总体情况
9月份,青岛市工商局共监测全市43家媒体,重点监测分析医疗服务、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普通食品、普通商品、医疗器械、投资、房地产等十大类广告(以下简称“十大类广告”)。其中,市级媒体29家,区(市)级媒体14家;平面媒体10家,电视频道18个,广播频率10个,网站5家。
9月份共监测上述媒体各类广告34440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28条、122条次,条数违法率、条次违法率分别为1.14%、0.35%。
二、抽查监测情况分析
9月份,共监测29家市级媒体发布广告33590条次;抽查区(市)级电视、广播媒体9月15日发布广告850条次。
从广告违法率看,9月仍是普通商品、医疗服务、医疗器械、普通食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发布量较大。以上商品和服务的涉嫌违法广告分别占本月全部媒体涉嫌违法广告发布总量的31%、29%、18%、13%。
主要违法表现如下:
(一)普通商品、普通食品广告:违反《广告法》规定,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
(二)医疗服务广告:违反《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广告表现形式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情形;未标明广告批准文号等。
三、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青岛晚报9月23日5版发布“糖尿病足专门鞋具”普通商品类广告,主要涉嫌违法表现为: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以外的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四、前期工作办理情况及相关要求
1. 青岛经济广播汽车生活频率8月份发布“生物场治疗仪”涉嫌违法普通商品广告,青岛市局广告处已对相关广告发布单位和发布媒体进行行政约谈、责令立即整改,上述广告已全部停发。
2.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违法广告的监测监管力度,对连续发布涉嫌违法广告,责令停止发布后仍未经整改继续发布的媒体,将会同宣传部门联合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