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社会>>

莫名收到快递 疑似商家刷单

2018-09-29 13:58:30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 尹训银)“我最近经常收到来自广东和浙江的快递,寄件人根本就不认识,而且连我的手机号码都弄错了。”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几位市民向《中国消费者报》山东记者站反映了自己的遭遇,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据济南市民蒋女士介绍,最近1个月,她陆续收到了10多件来自广东省揭阳市的快递,寄件人叫陈某。蒋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不认识这个寄件人,且快递里面不是烂布头就是塑料下脚料。

另一位收到快递的市民李女士怀疑:“有些电商商家为了增加销量,随便寄点不值钱也不能用的东西,目的是有物流信息。”

“我的信息对方是怎么知道的呢?万一快递给我的是危险品该怎么办啊?”同样收到快递的市民肖女士说。

根据快递单上显示的寄件人联系方式,记者拨通了寄件人陈某的手机,他称可能是寄错了。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高级经济师王云鹏认为,根据消费者反映和记者了解到的情况,这可能是店家虚构出货虚假刷单。蒋女士等收到类似快递的市民,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举报。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凯凯认为,即将实施的《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谢凯凯还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的刷单行为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