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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对深圳市和顺堂医药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2018-08-27 16:27: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8月2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对深圳市和顺堂医药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通报。据通报,深圳市和顺堂医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撤销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立案调查。

 

企业名称

深圳市和顺堂医药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

宋钢

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AA7550372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7716285927

企业负责人

古永辉

质量负责人

庄进平

注册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大工业区青兰二路东侧兰和路6号和顺堂生产厂区2号生产楼6

仓库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青兰二路东侧兰和路6号(和顺堂生产厂区2号生产楼5楼)

经营方式

药品批发

经营范围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

检查日期

20180621--20180623

检查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查中心

事由

国家药品经营企业年度检查计划

检查发现问题

  1.在企业仓库地址所在建筑楼层2层发现有茯苓饮片25件、龟甲胶8件、鹿角胶4件等药品,存放地址不是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仓库地址。
  2.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内客户相关资质过期后,系统不能锁定与该客户相关的物业功能,仍能实现销售操作。
  3.企业在发生变更质量负责人、注册地址等关键要素改变时未组织开展内审。
  4.检查时发现药品龙血竭存放在非药品区。
  5.检查中药材库房时,待验区存放中药饮片槟榔、薏苡仁、山萸肉、桔梗等,该库房未设置温湿度测点终端。

处理措施

  深圳市和顺堂医药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撤销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立案调查。

发布日期

2018822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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