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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食药监局公布2018年6月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

2018-08-24 20:40: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8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公告(2018年第6期),将监测发现的2018年6月份广西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予以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谨慎购买。

 

2018年6月广西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汇总表

序号

媒体名称

广告发布

日期

产品

类别

广告中标识的产品名称

总局数据库中的产品名称

生产批准文号

广告批准文号

广告中标称的生产企业(证件持有人)名称

总局数据库中的生产企业(证件持有人)名称

严重违法广告研判依据

1

当代生活报

2018610日第5

保健食品

天一忠粮纤维面

源农牌纤维面

卫食健字(1997)第325

豫食健广审(文)第2017110063

广州天一忠粮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孟州市神龙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严重违法广告研判依据:合法和一般违法不填写该项内容,严重违法广告按具体研判依据标号填写(可多选)1. 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2.不科学的表述功效的断言与保证;3.含有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4.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5.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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