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8月20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山东正合堂医药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公告指出,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序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收证日期 |
1 | SD01-Aa-20160658 | 山东正合堂医药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06号301室 | 2018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