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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还未交五险一金 中天恒物业:员工自己要求的

2018-07-31 13:20:38 信网

信网7月30日讯 李先生2017年12月入职中天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天恒物业”),2018年6月因故离职,但是离职至今一个多月了,六月份的工资却一直未发,“除了工资,我工作这都半年多了,五险一金也没给交。”中天恒物业方面则告诉信网(0532-80889431),李先生工资并非不发,而是他突然离开,都未办离职手续也未作工作交接,所以工资肯定没办法发,而社保一事,中天恒物业方面称是李先生入职时自己要求的。

李先生2017年12月21日入职中天恒物业任职厨师,双方约定工资是每月六千元,中天恒物业一般是把当月工资顺延到次月20到25日发放。“我是家里有事才辞职的,离职的事儿也有提前说。”李先生告诉信网,他是2018年6月26日离职的,6月份的工资应该是约5500元,而离职的事已提前告知中天恒物业,但是却没想到等到了发工资的时候,工资一直未发。同时李先生还告诉信网,在职期间,中天恒物业一直未为其缴纳社保与公积金。

为了解此事,信网联系到了中天恒物业,负责人坦言李先生工资确实未发,“这个员工前一天提的离职第二天就走了,手续没办,工作没交接,我们怎么发工资?”该负责人说,李先生的工资不会不发,等到李先生办理了相关的离职手续、交接完工作,他的工资就能够全部发放。

而针对李先生社保、公积金未正常缴纳一事,该负责人称是李先生在入职之初自己提出的不要缴纳的,并且还签订了相关的书面约定。但李先生对此说法却并不认可,“当时是他们提出来不交五险一金的,我想着自己有商业险,就想着不给交也行。”李先生说,他确实对于中天恒物业不交五险一金知情并且默许,还签了书面约定,但却并非自己主动提出的。

对此,青岛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员工有义务配合用人单位作好工作交接,但用人单位不应该以此作为拖欠工资的理由,针对中天恒物业拖欠工资一事,李先生可以与中天恒物业先进行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再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而中天恒物业未给李先生缴纳社保公积金一事,已经涉嫌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李先生同样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部门出面要求中天恒物业补齐社保、公积金。

信网全媒体记者 张孝鹏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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