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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售卖的晨光牌彩绘棒过期 世纪家家福:确有此事

2018-07-02 10:24:42 信网

信网7月1日讯 6月28日,市民张先生在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夏庄史家泊子的世纪家家福连锁超市购买了一盒晨光牌彩绘棒,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产品已经过期。发现该情况后,张先生返回超市反映了此事,并要求超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但是遭到对方拒绝。世纪家家福连锁超市方面告诉信网(0532-80889431),建议消费者通过行政部门解决此事。

张先生在下班途中,路过世纪家家福超市,便进去为自己孩子购买了一盒晨光牌彩绘棒。回家后,在拆开准备使用过程中,发现该商品已经过期。“买的时候没仔细看,回家拆开的时候多瞅了两眼,发现包装上显示生产日期为2015年11月8日,保质期为18个月。”

张先生认为,虽然这并不是食品,但是既然有保质期,就说明到期后肯定会有某些成分发生变化。而彩绘棒又是给孩子玩的东西,超市售卖过期产品,明显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没有把好安全关。

发现该情况后,张先生曾返回超市进行反映,并提出超市应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赔偿自己,但是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

6月29日下午,信网曾就此事联系到世纪家家福连锁超市史家泊子店的相关负责人,对方坦言确有此事,出现过期产品的原因是公司刚换了承包人,所有超市的员工均重新进行了招聘,自己也是6月19日刚刚负责该店,里面的旧商品还未完全清点完。“张先生正是买到了之前的旧商品。”

对于赔偿方面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并不是不给消费者处理,只是张先生不等同于普通消费者,其索要赔偿金额太高,超市无法答应他的要求,“我们建议张先生可以向行政部门反映此事,由他们来作出判定,这样对双方都比较公平。”该负责人说。

信网也咨询了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张先生可以携带商品、购物小票等相关资料到所属的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投诉,执法人员会依法对此事进行处理。如果张先生所说属实,我们将会对超市进行一定的处罚。”该工作人员说。

对此,张先生表示,会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所说的进行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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