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洛阳市工商局官网获悉,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2018年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查检验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具体安排,4月16日至4月17日,洛阳市工商局伊滨分局委托泰安市天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我辖区李村镇、庞村镇、寇店镇、佃庄镇等4个镇的加油站成品油进行质量监测抽查。
本次共抽取了22个批次汽柴油油品,2个批次的车用尿素,其中车用乙醇汽油11批次,车用柴油11批次。经检验汽、柴油合格样品20个批次,不合格样品2个批次,抽样合格率90.90%,现将本次抽查情况公告如下:
对本次抽检中销售不合格成品油油品的经营者,洛阳市工商局伊滨分局已责成成品油经销商所在地工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不合格油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整改措施,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