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6月11日,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发布 “充电宝”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本次风险监测的20批次样品中,95%存在容量虚标现象。
“充电宝”是集储电、升压、充电管理于一体的便携式设备,可以给手机等数码设备随时随地充电或待机供电。产品构造简单,仅由电芯、电路(升压系统和充电管理系统)和外壳三个部分组成。近年来,个别生产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谋求高额利润而置法律于不顾,导致充电宝产品质量良莠不齐,部分媒体曾多次报道过由“充电宝”引发的起火、爆炸等质量安全事故。
针对“充电宝”产品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2017年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充电宝”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本次风险监测共从市场上采集样品20批次,参照强制国家标准GB 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要求》、GB/T 18287-2013《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总规范》和GB 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对电芯容量、外壳材料的耐燃等项目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19批次“充电宝”产品的实测电芯容量与标称容量不符,存在容量虚标现象;10批次“充电宝”产品的外壳材料的耐燃性能不合格,存在无法对电芯起火进行阻燃的风险。。
针对风险监测中发现的“充电宝”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湖北省质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及使用“充电宝”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到正规商场、超市选购标识齐全的产品,切勿贪图便宜购买不合理低价产品特别是三无产品;
2.选购时注意查看产品外观,检查标志标识,根据用途选择合适的输出电流。选择知名品牌产品,相对而言,大企业管理规范,品质更有保障;
3.使用前应认真阅读说明书,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充电宝。充电完成要及时断电,防止过充电;避免大力挤压、高处跌落、猛烈撞击等情况,防止电芯内部短路。避免在高温、高湿环境下存放、使用,发现产品温度异常时立即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