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2018年第4期),经监测,2018年3月份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中,深圳市中德听力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耳背式助听器”广告存在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和保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依法查处的通知》(食药监稽字〔2018〕43号)工作要求,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予以公告,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工作职能,继续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力度,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在此,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甄别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真伪,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fda.gov.cn)数据查询中心查询批准的广告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2018年第4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表 | |||||||
序号 |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产品批准文号 |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 | 发布媒体 | 刊播日期段 | 播出次数 |
1 | 医疗器械 | 耳背式助听器 | 粤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460229号 | 深圳市中德听力技术有限公司 | 晚晴报 | 20180305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