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1日,重庆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经查实, 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期间“熊胆酒”等产品在市级媒体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情节严重,存在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等违法问题,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该局研究决定,即日起对“熊胆酒”等产品在重庆辖区内采取暂停销售措施。
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渝食药监稽查〔2013〕25号)要求,做好各辖区内暂停销售上述产品的监督实施工作。
责令暂停销售产品名单
序号 |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生产企业名称 | 产品批准 文号 | 违法原因 | 广告中标示经营产品企业名称 | 处理方式 |
1 | 非处方药 | 熊胆酒 | 瑞丽彩云南集团药业 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Z20026435 | 夸大产品适用症 (功能主治)范围 | 4006975977、13638694539 | 采取暂停 销售措施 |
2 | 非处方药 | 熊胆粉 | 辽宁森野熊业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Z19991111 | 夸大产品适用症 (功能主治)范围 | 4001022993 | 采取暂停 销售措施 |
3 | 非处方药 | 龙泽熊胆胶囊 | 通化兴华药业 有限责任公司 | 国药准字Z22024592 | 夸大产品适用症(功能主治)范围,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以专家和患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 4008763637 | 采取暂停 销售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