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衡阳市工商局官网获悉,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衡阳市工商局发布2017年十大维权典型案例。案例涉及车辆损害、消费纠纷、网络虚假宣传等内容。
案例一:衡阳市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李某投诉某品牌汽车4S销售店维修部工作人员在驾驶车辆交与客户途中,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严重受损纠纷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8万元。
案例二:衡阳市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张某、罗某投诉某成品油经营公司加油站错将O号柴油加入汽油发动机内,致车辆损害纠纷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5万元。
案例三:耒阳市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朱某投诉某酒业公司销售假梦之蓝白酒纠纷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万元,增加赔偿3.48万元。
案例四:耒阳市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梁某到某美容会所接受拔火罐保健服务时导致严重烧伤纠纷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1万元。
案例五:珠晖区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丁某投诉某不锈钢管经营店销售的不锈钢防盗网生锈纠纷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5万元。
案例六:衡阳县消费者委员会调处县四路公交车16名车主联名投诉河南省某汽车公司销售有质量问题客车纠纷案件,通过调处,河南省某汽车公司承担维修、更换和赔偿责任。
案例七:高新区消费者委员会调处谢某因家庭装修向湖南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购买的一套中央空调不能正常使用发生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8万元。
案例八:常宁市消费者委员会调处常宁市某茶业开发有限公司在网上销售的茶叶存在虚假宣传纠纷案件,通过调处,常宁市某茶业开发有限公司退还全部货款。
案例九:衡阳县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李某投诉某店销售的酸奶饮品,在饮用时该饮品的玻璃外包装爆裂导致眼部受伤纠纷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万元。
案例十:常宁市消费者委员会调处刘女士等9人在常宁某酒店包厢内就餐时,由于该包厢窗临近酒店供暖设备的排气口,供暖设备所排废气倒灌进包厢,造成消费者头晕胸闷酿成纠纷,消委对此进行调解,为消费者获得补偿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