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经查明,四川省5家互联网站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五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以及《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经查明,四川省5家互联网站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五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以及《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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