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大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两起行政处罚信息,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生产劣药。
大同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及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同)食药监稽罚〔2018〕1号 | 生产劣药案 |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 911402006020035321 | 赵红雨· |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核查函转办函》(晋食药监稽核转〔2017〕第056号)转办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验不合格药品核实的函》(编号:2017228)。该函显示我市药品生产企业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每基片重0.35g的消炎止咳片(批号170302)经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性状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YC201701274)。 |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 主动履行 | 大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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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及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2 | (同)食药监稽罚〔2018〕2号 | 生产劣药案 |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91140200748552518N | 宋俊青 |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核查函转办函》(晋食药监稽核转[2017]第064号),转办的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符合规定产品核查函》(编号:171208山西),显示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阿司匹林肠溶片(批号:170203)经宿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重量差异项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SQ2017YC0928)。
|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 主动履行 | 大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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