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健康>>

安徽:鼓励药企承接医疗机构的药房服务

2017-12-27 23:48:05 新华社

新华社合肥12月27日电(记者 鲍晓菁)记者从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省出台《关于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药品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中小型药品批发企业开展专业化经营以及有条件的药企可以尝试承接医院、社区等医疗机构的药房服务。这些重大利好消息标志着安徽药品流通市场迎来新时代、新机遇。

据介绍,意见主要包括推动药品批发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药品仓储资源有效整合;支持跨区域储存配送药品;完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政策;推进药品经营企业多业态经营;鼓励中小型药品批发企业开展专业化经营;引导“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创新药品零售服务新模式;推进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质量档案资料电子化和推行简政利企便民新举措等十条内容。

安徽省药监局局长徐恒秋介绍,安徽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的改革,不仅进一步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也倒逼中小批发企业寻求转型发展。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用药需求。安徽鼓励企业创新药品零售服务模式,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尝试承接医院、社区等医疗机构药房服务,探索“药店+诊所”、“药店+中医(国医)馆”等新型零售经营方式,与社区养老机构合作,为老年患者提供用药服务,充分发挥执业药师在提高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质量管理、指导患者合理用药等方面的作用,塑造新兴业态。鼓励药企搭建第三方信息技术平台,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规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互联网交易服务,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