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舟山市针对海岛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城乡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性差、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相对较弱,以及偏远海岛居民就医不便且成本高等短板问题,创新建立“舟山群岛网络医院”,使海岛居民足不出岛就能享受到三级医院专家的优质服务。自2015年7月30日网络医院上线运行以来,累计为海岛居民提供各类远程医疗服务41万余人次。今年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对舟山市工作做法给予通报表扬。
一、以科技创新注入医疗服务新活力
一是推动资源整合。借助“舟山群岛网络医疗与网格化健康服务应用示范”国家科技惠民项目,整合市、县(区)、乡镇、社区(村)四级医疗资源,构建舟山市统一的远程医疗协同服务平台、临床数据集成平台、区域影像信息服务平台等,建立一个平台统一、多家远程服务中心共享、基层远程服务站点全面覆盖的远程医疗协作网。
二是实施流程再造。全面推进舟山市医疗单位临床信息共享工程建设,通过改造各级医疗机构内部的业务流程,打通信息共享渠道,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病人少跑路”。实施检查检验结果共享调阅和互认机制,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放射诊断“一审一核”制度,不具备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和县级医院与所在县(区)的诊断共享中心建立远程诊断审核的业务协同协作关系,切实提高基层辅助检查服务水平。
三是加大科技投入。夯实基层远程医疗服务基础,为85家基层医疗机构增配了数字化X光机(DR)和数字化多导联心电图仪,实现医疗服务的同质化服务管理。基层配备数字化X光机、心电仪等设备后,门诊和体检质量均得到大幅度提升。2016年定海区基层医疗机构运用区域远程影像诊断、审核,发现并确诊肺部恶性肿瘤患者10余例,受到了群众的高度肯定。
二、以管理创新推动远程医疗新发展
一是建立运行机制。结合现行医疗服务体制和舟山工作实际,成立了“舟山群岛网络医院”管委会及办公室,负责远程医疗总体协调和运行管理。健全远程医疗服务考核制度,将远程医疗服务工作纳入舟山市卫生计生系统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并连续三年被舟山市政府列为民生实事项目,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二是固化管理模式。深化远程医疗协作,已设立5家市级远程医疗服务中心,下联52个远程医疗服务站点,共计13个专科、100余名副高以上专家和1600余名基层医务人员参与服务。以区域统筹、条块结合的方式,市级远程医疗服务中心可对舟山市所有服务站点开展服务,区级远程医疗服务中心接受属地远程服务申请,既保障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又最大限度盘活了优质医疗资源存量。
三是规范操作流程。印发《舟山市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对服务内容、机构设置、服务准入、服务规则、监管措施、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规范。“舟山群岛网络医院”运行2年多来,未发生一起医疗纠纷,无一起群众不满意的投诉事件,得到了舟山市群众的一致认可。
三、以制度创新转变医疗服务新模式
一是利益机制重长效。完善多部门政策保障机制,根据《关于全面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工作的意见》,规范远程医疗服务收费,完善远程医疗医保报销办法,建立远程医疗服务财政补助政策。如明确远程会诊按照特需服务项目收费,远程门诊按照受邀医院专家门诊收费;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之间,拍片、读片和审片按照70:15:15比例分配;明确将远程心电、远程影像、远程门诊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按照基层医疗机构现行医保政策支付等。
二是政策组合做文章。将远程医疗服务与“双下沉、两提升”工作、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各类专项经费拨付等挂钩,远程会诊(专家门诊)成为舟山市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提供的基本服务内容;远程医疗服务工作量、工作时间按一定比例计入医务人员下基层的工作量和时间;安排部分市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远程医疗服务。
三是行政推动求转变。督促各基层医疗机构广泛宣传远程医疗服务的理念和诊治流程,培育远程医疗服务需求,引导基层群众主动接受远程医疗服务。对有群众自愿提出远程专家门诊(会诊)需求,经基层医生综合判断后适宜的,应当优先满足。同时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结合单位内部绩效考核,合理设置远程医疗服务工作量计量倍数,纳入医务人员个人业务考核,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