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7年第21号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贵州省1家媒体共发布情节严重违法广告2次,涉及1个品种,已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
情节严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详细信息公告列表
媒体所在地区 | 媒体分类 | 媒体名称 | 广告发布日期 | 刊播时间或版面 | 产品类别 | 广告中标识的产品名称 | 产品名称 | 广告中标识的生产批准文号 | 生产批准文号 | 广告中标识的广告批准文号 | 广告批准文号 | 广告中标识的生产企业(证件持有人)名称 | 生产企业(证件持有人)名称 | 生产企业(证件持有人)所在地区 | 违法广告分类 |
贵州省 | 报纸 | 贵州老年报 | 20170505 | 2 | 保健食品 | 脑鸣消胶囊 | 金奥力牌角鲨烯红景天软胶囊 | 无 | 国食健字G20150211 | 鲁食健广审(文)第2016080358号 | 鲁食健广审(文)第2016080358号 | 无 | 威海紫光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山东省 | 严重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