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6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违法食品药品广告公告〔(2017)第4期 总第115期〕》,将违法违规发布情节严重的“二品一械”广告予以公告。
据本次发布的《2017年7月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监测的涉嫌违法食品药品广告情况汇总表》,5条次广告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涉及3种产品: 鲜天麻胶囊(生产企业名称:陕西汉王药业有限公司)、龙泽熊胆胶囊(生产企业名称:通化仁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桂龙药膏(生产企业名称: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2017年7月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监测的涉嫌违法食品药品广告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广告类别 | 通用名称 | 广告中标示名称 | 生产企业名称 | 刊播违法广告媒介名称 | 违法原因 | 违法广告次数 |
1 | 药品 | 鲜天麻胶囊 | 鲜天麻胶囊 | 陕西汉王药业有限公司 | 福建老年报 | 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 | 2 |
2 | 药品 | 龙泽熊胆胶囊 | 龙泽熊胆胶囊 | 通化仁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老年报 | 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 | 2 |
4 | 药品 | 桂龙药膏 | 桂龙药膏 | 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 福建老年报 | 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