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10日讯 4月17日,市民钟女士从城阳区向胶州的客户寄去价值6000余元的保健品,4月18日下午显示快递已经签收,但是钟女士的客户并没有收到货物。目前中通快递只同意赔偿300元。信网获悉,目前中通快递华北管理中心监察部已经受理此事。
钟女士从事的是某保健品销售工作,经常通过快递物流给客户发货。4月17日,一位胶州的客户在钟女士这儿订购一批保健品,钟女士赶紧准备好货物,在城阳区正商蓝海港湾的菜鸟驿站使用中通快递给客户发货。发货后第二天,钟女士查询到快递已被签收,可联系客户后却得知货并没有送到客户手里。
6000多元的货就这么丢了?钟女士决定给自己和客户讨个说法。可联系中通快递后却始终没得到合理的解释。6月8日,负责派件的胶州市胶东镇中通快递网点工作人员表示,钟女士的快递他们确实送到了,“收件人的单位管理很严格,我们快递员进不去,所以按照惯例快递都放到了门口的传达室。”
对于钟女士提出的赔偿要求,中通快递的工作人员说刚开始收件人说货物价值2000元,后来又改口说是6594元,提供的价值凭证也只有一张2016年12月的进货单,而且这一证据也没有得到公司的认可,“如果钟女士不满意公司的赔偿,可以申请仲裁,我们会按照仲裁结果进行处理。”
信网从国家邮政申诉网站了查询到,钟女士的快递因未进行保价,丢件后提供的证据也无法证明有效,因此中通快递只同意赔偿300元,但这一结果钟女士并不接受。目前,中通快递华北管理中心监察部已经受理此事,6月13日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再进行仲裁。
信网全媒体见习记者 潘雅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