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习水县市监管局习酒分局成功调解一起因水泥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纠纷,消费者钟某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22000元。
2017年5月30日,钟某向习水县市场监管局习酒分局投诉,称其于2017年3月,在习水县习酒镇某水泥经销商吕某处购买了12吨水泥,用于自建房,使用后发现房梁出现裂缝,用砖块敲击房梁和预制板后呈粉末状,钟某怀疑水泥有质量问题,要求经销商和水泥生产厂家赔偿其经济损失,经多次协商未果。
接到投诉后,习酒分局立即派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并通知经销商吕某和水泥生产厂家前来现场堪验,因水泥已用完无法证明房梁裂缝为水泥质量问题引起,经执法人员耐心调解,钟某、经销商吕某及生产厂家三方达成协议,生产厂家一次性补偿钟某22000元。三方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对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认可。
(周臣)